
中宁县人民检察院
ZH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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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益诉讼,撑起百姓安全的保护伞碧空如洗,绿柳成荫,鸟啼蛙鸣,橙黄色的曲桥在阳光下鲜艳而富有朝气......每当清晨,三三两两的行人或闲坐凉亭畅谈国事、家事,或斜倚栏杆取景拍照;中午,一群快活似小鸟的孩子放学后从这里奔跑、追跃着回家;傍晚,散步、锻炼的大人和玩耍的小孩从这里走向公园、广场。

人工湖、南河子公园、人民广场环城而建,成为我县群众休闲、散步的主要场所,湖面上的曲桥,更是连接公园、广场,周边小区的重要通道,也是中宁县第九小学部分学生上、下学回家的必经之路。2019年1月,中宁县检察院干警在履行工作职责中发现,湖面上曲桥栏杆方框内斜订的防护木杠有损坏,如果有人不注意,很容易冲出木框掉入湖内,给途径此桥的不特定人群带来安全隐患。想到上下学的孩子们每天都在这样一个充满危险的木桥上经过,干警们的心猛的揪了一下。经过集体商讨后,工作人员一致同意将此案作为公益诉讼“等外”领域进行探索。第二天,他们带着相机、卷尺等工具来到曲桥上,经实地勘验后确定,人工湖曲桥湖面距曲桥高约2.82米,通道上的栏杆被隔成每个高约0.82米、宽约0.93米长方框架,斜订有1.40米长的木栏杆,长方框中斜订的木栏杆有12处均已损坏,且长期未得到修理,多出木栏杆有松动迹象。对此,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审查,并向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以下简称住建局)发出公益诉讼诉前《检察建议书》,要求他们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人工湖曲桥的维修和养护,确保过往行人安全。

检察建议发出后,住建局高度重视,立即安排市政工程管理人员实地勘查,发现曲桥木架栏杆疏松、漆皮脱落,部分木框内的防护栏已被损坏。对此,他们自2019年1月中旬开始封桥进行维修,将曲桥栏杆扶手松动的全部用三角方木进行加固,对个别栏杆斜撑损坏的全部更换补装,曲桥栏杆扶手、亭子屋面立柱、曲桥下水柱也已重新打磨粉刷、喷漆。
目前,曲桥修复工程已全面完工,暖暖的橙黄色,碧绿的湖水,三五成群的鱼儿,掠过湖面的鸟儿,不时从桥上经过的行人,一切都那么祥和、生动,看着这些,干警们的心踏实而满足。一次大胆的探索,给予了群众莫大的保护,中宁县人民检察院的干警们深知,公益诉讼的道路任重而道远,保护公益,必须克服艰难险阻,不断努力探索,才能真正成为保护公共利益的金盾。